京东招商团长管理规范
招商团长管理规范

为搭建团长与商家双向互利的生态体系,丰富高佣优质商品池,鼓励团长进行自主招商,同时,为保障京东联盟推广者及商家的合法权益,维护京东联盟正常运营秩序,有效管理招商团长的招商活动,特制定本规范。
京东联盟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等变更本规范,并提前在京东联盟网站予以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团长及商家,团长及商家应及时查看。如团长/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服务;如团长/商家继续使用相应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规范。
一、招商团长的权限开放
- 招商团长权限开放条件:
1) 申请标准
- a)限账号类型为企业;
- b)京东联盟账号连续两日日均产单500以上,累计GMV在5000元以上(非正常推广订单不在涵盖范围内);
- c)账号无违规推广记录;
- d)具备团长招商经验,有招商案例;
- e)具备成单能力,有可控流量,能为商家投放计划带来订单收益,且接受订单考核;
- f)经平台评估具备商家服务能力,发起满足不同商家营销诉求的的活动招商能力。
2) 考核机制:有成单能力,自权限开通之日起1个自然月内,满足团长考核标准,否则关闭权限;
3) 关闭准则:团长权限关闭后,1个自然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关闭权限次月为第一个自然月;
- 申请方式
申请模板详见文首附件《联盟团长申请表》,如确认申请请参考申请表模板并邮件发送至cps-qxsq@jd.com;
- 垂类招商团长的招募规则
京东联盟为扶持垂类招商团长,助力商家推广,现针对指定垂直类目开展垂类招商团长招募计划,详见《垂类招商团长招募规则》。
二、招商团长能力评估考核标准
招商团长考核包括:招商团长月度能力考核、招商团长服务规则以及低质量团活动考核三个维度考核。
- 招商团长月度能力考核
1) 考核时间:开通权限后第3个月起,每月进行招商团长能力考核;
2) 考核标准如下:
若招商团长开通权限后,连续3个月团长等级停留在考核期,将关闭招商团长权限。
(考核期等级:如团长自然月未达到一级团长考核门槛,则团长降至“考核期”等级,详见《招商团长等级规则》)
3) 达成招商团长月度能力考核标准的团长,权限会持续开放;未达成考核的招商团长次月第一周内关闭招商团长权限,并邮件通知,1个自然月内不再接受再次申请招商团长权限开放(关闭权限次月为第一个自然月),不影响其他推广行为;
- 低质量团活动考核标准
从2020年10月22日开始,联盟系统将对低质量团活动进行考核并关停,系统每天23:00会分析团长的团活动,命中低质量团标准的团活动将被平台系统关闭,具体标准如下:

- 招商团长的分级管理制度:为构建更健康、有序的招商生态环境,激励团长积极、正向发展进行招商活动,京东联盟将对招商团长进行分级管理。具体招商团长分级政策,详见《招商团长等级规则》。
- 团活动管理及操作流程,详见《团活动管理》
- 招商团长的服务规则管理制度:京东联盟要求招商团长在商品招商过程中满足一定的订单占比要求及服务费/佣金比例要求,详见《招商团长服务规则》。三、招商团长权限清退规则
1. 不符合招商团长权限开放条件;
2. 当月未达到招商团长能力评估考核标准的;
3. 违反《京东联盟招商团长行为规范》、《招商团长服务规则》和其他规范的,将按相应规范规定给予处理。
四、京东联盟招商团长行为规范及处罚措施
1. 京东联盟招商团长行为规范
1) 招商团长不得以任何官方名义进行宣传;
解读:招商团长不得以任何官方名义进行宣传,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京东、京东联盟、京东官方等名义招商;
2) 招商团长不得假借与官方合作等相似手段欺瞒商家或推手;
3) 招商团长不得恶性刷无效订单,或通过虚拟商品冲单量获得权限;
4) 招商团长不得对官方给予的账号,权限,流量扶持等资源进行售卖,或其他盈利目的的操作;
5) 招商团长不得在官方聊天工具中引导商家添加其他联系方式;
6) 招商团长不得强制商家报名活动天数,商家可以自由选择参与活动时间;
7) 招商团长不得出现辱骂、攻击、威胁商家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①在和商家沟通过程中不得存在威胁商家、辱骂商家等行为;
②不得出现恶意攻击商家,影响商家正常经营秩序,妨害京东商家运营秩序的行为。
8) 招商团长不得出现诱导/欺诈商家(如冒用他人公司或者品牌名称进行招商等行为),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团长欺骗商家设置推广,收费后转移给三方推广;
②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招商及宣传,与实际推广行为不符。如:以知名达人A名义招商,招商后实际为达人B进行推广的行为。
9) 招商团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严重)及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协助进行虚假交易:通过招商平台、QQ群、网站等渠道散布刷单广告;
②虚假交易严重:当月推广成功的订单中存在严重的虚假交易情形。
10) 官方给予团长的权限等扶持政策,不可作为公开利益点诱导和归拢商家;
11) 团长招商商品不得出现商家不发货或商家跑路情况;
12) 同行之间不得出现撬单、假冒其他团长等恶性竞争行为;
解读:对已报名其他团长活动的商家通过过度承诺宣传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行为,造成未推广结束的商品更换推广计划,扰乱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等。
13) 反腐条例:招商团长严禁通过官方采销、运营沟通合作返点、坑位费等行为获得商家资源。
2. 招商团长违规处理措施
1)若招商团长不遵守 “招商团长行为规范”,出现任一相同或类似违规行为,京东联盟将对该团长进行警告:
警告1次,关停招商团长创建团活动权限15天;
警告2次,关停招商团长创建团活动权限30天;
警告3次,关闭招商团长权限,关闭招商团长权限后三个自然月内不得申请或不予重新开通招商团长权限,处罚次月为第一个自然月,
2)如招商团长违反本规范“招商团长行为规范”第4条、第13条等违规情节严重的,联盟有权在首次发现后,终止团长已创建团活动、关闭招商团长权限,
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京东联盟推广行为规范》酌情进行冻结账户资金、封禁账号、终止合作等处理措施。
3)若招商团长违反“团长招商行为规范”第13条“反腐条例”,除违规处罚措施外,京东联盟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反商业贿赂协议》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1、本规范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具体条款内容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2、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京东联盟平台服务协议》、《京东CPS营销协议》、《招商团长功能服务协议》等已有定义的,
适用其定义;如未进行定义的,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3、本规范于【2021】年【3】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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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uaixiang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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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团长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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